Timeout | [On]*, [Off] |
Timeout | 5 到 300 秒;15* 秒 |
[On] | 逾時啟用。 |
[Off] | 逾時停用。 |
須知 |
設定此模式從而引起某項工作將逾時,若從電腦傳送資料耗時較長,本機器可能會在接收到所有資料前結束列印工作。若出現這種情況,請調整「Timeout」(逾時)設定的長度。 若選擇 [關閉],在使用「Staple」(裝訂)設定的列印工作完成後才能影印。 若使用與本機器不相容的印表機驅動程式傳送資料,並且在此設定中設定的時間段內未收到結束工作命令,本機器會取消此工作,因而可能導致列印的資料不正確。 此設定只適用於以下工作類型: 來自於USB記憶體的工作 當 [Connection Recognition] 設定為 [關閉] 時,適用於來自於網路的工作 |
注意 |
處理工作時,控制面板上的「正在處理/資料」指示燈閃爍綠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