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默认设置

可以使用操作面板更改扫描、复印和其他功能调用的默认设置。
还可以通过按任意功能屏幕上的 [重置] 将设置重置为此处设置的设置。
本节介绍如何使用操作面板配置这些设置。
也可以在计算机中使用远程用户界面配置这些设置。从计算机管理本机(远程用户界面)
1
在操作面板上,按下 [主页] 屏幕中的 [菜单]。[主页] 屏幕
2
按下 [功能设置]。
3
选择要更改的默认设置项目。
根据要更改的功能从以下项目中选择。
存储介质打印
[存储/访问文件] [常规设置] [存取已存储文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存储介质打印)]
扫描(保存到 USB 存储设备)
[存储/访问文件] [常规设置] [扫描和存储设置] [USB存储器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USB存储器)]
扫描(发送电子邮件)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电子邮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电子邮件)]
扫描(保存到共享文件夹或 FTP 服务器)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文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文件)]
传真
[发送] [传真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传真)]
I-Fax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互联网传真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互联网传真)]
复制
[复印] [更改默认设置(复印)]
4
选择要更改的项目,然后更改默认设置。
有关各功能设置项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内容:
[更改默认设置(存储介质打印)]
[USB存储器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电子邮件)]
[更改默认设置(文件)]
[更改默认设置(传真)]
[更改默认设置(互联网传真)]
[更改默认设置(复印)]
5
按下 [应用]。
随即更改默认设置。
将默认设置恢复为出厂设置
在步骤 4 的屏幕上,按下 [初始化]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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