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個別調整黃色、洋紅色、青色和黑色的濃淡度。 |
![]() (畫面顯示的項目可能由於機型和選購配件而不盡相同。) |

<調整飽和度>
<調整色調>
或
按鈕。若要個別設定色彩,請使用各色彩左側及右側的按鈕。調整完成時,按下 <確定>。
<微調濃淡度>
<調整黑色色調>
<關閉>。
(啟動)。提示 |
完成調整後,您最多可註冊四個設定。調整色彩後,按下 <叫回/註冊> 從 <C1> 至 <C4> 選擇按鈕 按下 <註冊> <是> <確定>。![]() 若要重新叫用註冊的設定,請按下 <叫回/註冊>、選擇按鈕,然後按下 <確定>。 您可變更 <C1> 至 <C4> 的按鈕名稱。選擇要變更的按鈕、按下 <重新命名>,然後輸入新名稱。 若要刪除註冊的設定,請選擇按鈕 按下 <刪除>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