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置将已接收文档转发到指定接收方。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计算机中的共享文件夹均可以指定为转发接收方。 |
也可以按<接收方/转发设置>(<主页>屏幕) <转发设置>显示<转发设置>屏幕。 |
注册<转发设置>之后,无法更改<接收方法>。要使用转发设置并更改<接收方法>,必须重新注册转发设置。 |
<个人地址列表>中的接收方不能指定为转发接收方。 您可以通过将“保密传真收件箱”中已接收的传真/互联网传真指定为转发接收方来存储传真信息。 若已选择“保密传真收件箱”作为转发接收方,将无法使用以下设置。 文件名称 存储/打印已接收的文件 转发完成通知 文件格式 若选择传真号码作为转发接收方,将忽略“地址簿”中注册的子地址和密码。 |
不能将WebDAV服务器指定为互联网传真转发接收方。 如果将启用了<发送前确认>的接收方指定为转发接收方,则不会出现输入密码的屏幕。注册的密码已使用,转发已执行。注册接收方 转发错误的文件会依照<处理包含转发错误的文件>设置进行处理。 最多可以存储 1000 个转发设置。 |
选择<无条件转发>可以将所有不符合指定条件的已接收文档转发到所选的接收方。 可以转发到多个接收方,方法是在<转发接收方>中指定一组接收方。 利用<指定转发时间>可以指定执行转发操作的日期和时间。 若设置<转发完成通知>,可以发送已执行转发操作通知。也可以选择<仅错误时通知>,这样将不会收到转发成功通知。 若将<存储/打印已接收文件>设置为<打开>,您可以依照“存储锁定”设置存储或打印已接收的文件。若“存储锁定”为<打开>将存储已接收的文件;若“存储锁定”为<关闭>将打印已接收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