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目的地(傳送工作記錄)

您可以從控制面板的掃描畫面叫用傳送工作記錄來指定過去使用的目的地。您也可以與目的地一起套用用於傳送資料的掃描設定。
叫用傳送工作記錄時,將會覆蓋指定的目的地和掃描設定。
從記錄傳送受到限制時,您無法使用傳送工作記錄。禁止使用傳送記錄中的目的地
1
在掃描畫面的 [指定接收者] 索引標籤上,按下 [叫回設定]。
2
選擇要叫用的記錄。
將套用所選記錄的目的地和掃描設定。
記錄中有多個目的地時,只會顯示第一個目的地,不過全部的目的地都會套用。
3
視需要變更目的地和掃描設定。
您可以變更和傳送叫用的目的地與掃描設定。
在下列情況下會清除傳送工作記錄:
關閉電源時
輸入新的目的地受限制時僅傳送到已註冊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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