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接收者名稱作為主旨]
(版本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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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您可以現在設定傳送電子郵件時是否指定本機通訊錄中註冊的目的地所用的 [名稱] 作為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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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色文字顯示的數值表示各個項目的預設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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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K-0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