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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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撤销应用节录的部分。将完全删除部分应用节录的数据。
当将节录应用于在同一文档中包含多个实例的图像时,也可能会将它们应用于该文档中同一图像出现的其他位置。
当将节录应用于使用 Adobe Acrobat 添加了数字签名和水印的 PDF 文档且使用 Document Binder 将它们导入时,如果将节录应用于导入前已设置的某个水印,则这些节录也会应用于该文档中其他页面上的同一水印。
应用节录时,节录范围周围的文字,根据其形状和布局(旋转等),可能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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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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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带Reader Extensions格式PDF文档的活页夹文档可能无法应用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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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节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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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节录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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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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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创建多个节录标记。
不能更改所创建节录标记的重叠顺序。
不能更改所创建节录标记的大小。
若要删除您创建的某个节录标记,请选择要删除的节录标记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单击工具栏上的 (删除)
选择 [编辑] 菜单 > [删除]。
右键单击并选择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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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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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开始标记位于页面区域之外的某个区域。但是,可以结束标记位于页面区域之外的某个区域。
当您结束标记位于页面区域之外的某个区域时,在页面外标记的区域也会以浅红色突出显示。
不能在已经有节录标记的区域再开始进行标记。但是,可以通过在已标记区域上覆盖新节录标记的方式进行重叠节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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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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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移动所创建的节录标记。
可以移动节录标记以便该标记与其他节录标记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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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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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移动通过搜索文本所创建的节录标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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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录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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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创建的节录标记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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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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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节录。
如果从 Annotation Editor 启动节录编辑模式,则在应用节录后返回 Annotation Editor 屏幕。 |
[撤销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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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所有已创建的节录标记并返回至对象编辑模式。
如果从 Annotation Editor 启动节录编辑模式,则返回至 Annotation Editor 屏幕。 |
[继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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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到 [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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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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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希望再次在 [应用节录] 对话框中创建节录标记,请选择 [继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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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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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附加了数字签名的文档上执行节录编辑。
当您返回到对象编辑模式时,可以选择使用节录编辑创建的节录标记作为对象。
如果从 Annotation Editor 启动节录编辑模式,则节录标记不会转换为对象。
编辑节录时,无法关闭 Object Layout Editor。若要关闭 Object Layout Editor,请切换到对象编辑模式。
Annotation Editor 不能在编辑节录时退出。若要退出 Annotation Editor,请先结束编辑节录。
如从 Annotation Editor启动节录编辑模式,则不可将Object Layout Editor切换为另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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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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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创建了至少1个节录,将显示[应用节录]对话框。更多[应用节录]对话框的相关信息,请参阅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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