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

在 Object Layout Editor 的对象编辑模式中,可以配置用于所选的文本对象的字体和用于新创建的文本对象的默认字体。
更改字体
配置默认字体
必要时,还可以参阅下列内容。

更改字体

您可以更改所选对象的字体。
1.
工作窗格中单击所需的文本对象。
或者拖动鼠标指针选择方框以包含要编辑的对象。
鼠标指针的形状变成
注意
您可以同时更改多个文本对象的字体。
2.
选择 [对象] 菜单 > [文本属性]。
或者右键单击并选择 [文本属性]。
将显示 [文本属性] 对话框。
3.
配置详细的字体设置。
[字体]
单击 时,从显示的列表中选择要使用的字体。当所选文本框中包含双字节字符时,将无法设置“类型 1”字体。
[大小]
单击 时,从显示的列表中选择要使用的字号。您还可以直接输入字号。可配置的字号范围介于 3.0 和 72.0 磅之间。如果直接输入字号,第二个小数位以下的数字就会被忽略。
[样式]
选中您希望使用的字形的复选框。您可以同时使用多种字形。
[加粗]
选中该复选框,指定粗体字形。
[倾斜]
选中该复选框,指定斜体字形。
[字体颜色]
从单击 时显示的列表中选择要使用的颜色。如果此列表中没有您要使用的颜色,请单击 [更多颜色]。
[更多颜色]
显示 [彩色] 对话框,您可以设置 [字体颜色] 中未列出的颜色。
4.
单击 [确定]。
当选择多个文本对象时,仅更改可应用设置的对象。在无法对所选对象应用设置的情况下单击 [确定],将会显示一条消息并且将返回到 [文本属性] 对话框。
注意
更改的设置将应用于所有选择的文本对象。对于未更改的项目,现有设置将保留。

配置默认字体

在创建新文本对象时,您可以配置使用的默认字体。
1.
确保没有选择对象。
2.
选择 [对象] 菜单 > [文本属性] 以配置默认字体的详细信息。
有关设置字体的信息,请参阅下面的步骤 3。
3.
单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