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

通过在文档中指定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您可以修复该区域中的对象或删除这些对象并缩小页边距。也可以不指定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
在方块编辑模式中,您不能再对设置了无法在其中执行编辑的区域进行编辑。
通过设置页眉、页脚等周围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可以有效地缩小文档的页边距。
不编辑区域的设置
设置流程
注意
如果对象只是部分位于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内,则该对象不被视为位于该区域内。
如果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只包含一个页码,则此功能可能无法将该区域正确标识为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
在以下情况下,此功能可能会对无法执行编辑的两个类似区域进行不同地标识。
当页面大小不同时
当图像对象的数量不同时
当文本对象的数量相差 3 个或 3 个以上时
当未被视为无法在其中执行编辑的区域不包含文本对象时(当被设置为无法在其中执行编辑的区域包含文本对象时)
当此功能无法确定该区域的上部或下部是否是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时
即使已设置某个区域以便无法执行编辑,但当指定区域不包含任何对象时,该设置也会自动更改为 [不指定]。
如果在页面顶部或底部的 1/4 中没有对象,则无法选择 (指定不编辑区域)。
单击 (指定不编辑区域)时显示在工作窗格左侧的页面会显示在该对话框中。

不编辑区域的设置

重点
如果对象只是部分位于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内,则对该对象作出如下处理。
为无法在其中执行编辑的区域指定 [删除指定区域]:将删除对象
为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指定 [固定指定区域]:将修复对象
当删除区域时
通过将无法执行编辑区域设置为“删除指定区域”,将删除该区域中的对象并且缩小边距。
当修复区域时
通过将无法执行编辑区域设置为“固定指定区域”,将固定指定区域中的对象。当边距缩小后,在缩小边距时只影响指定区域之外的对象。
未指定任何区域时
将无法执行编辑区域设置为 [不指定],那么缩小边距时将影响要缩小边距的区域中的所有对象。

设置流程

1.
显示已设置为包含无法编辑区域的页面。
2.
单击工具栏上的 (指定不编辑区域)。
或者,选择 [方块] 菜单 > [指定不编辑区域]。
将显示 [指定不编辑区域] 对话框。
注意
在对象编辑模式中,您不能为无法执行编辑区域指定设置。在对象编辑模式中时,按 可切换到方块编辑模式。
3.
在 [应用方法] 中选择应用指定区域的方法。
[删除指定区域]
缩小边距时,会在删除此指定区域之后缩小边距。
指定区域将以浅红色突出显示。
[固定指定区域]
缩小边距时,会在保留此指定区域的同时缩小边距。
指定区域将以浅蓝色突出显示。
[不指定]
不指定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
不显示突出显示。
注意
缩小边距时可以排除目录页面及附加了批注和数字图章的页面。因此,即使选择了 [删除指定区域],指定区域中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也不会删除。在这些情况下,需要手动删除希望删除的对象。
4.
拖动对话框中突出显示的区域以调整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
注意
不能将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调整为超过页面顶部或底部的 1/4。
5.
单击 [确定]。
注意
将显示在无法执行编辑的指定区域中包含相同对象的页面,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颜色变为灰色。
不会将在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中包含不同对象的页面视为不编辑区域。
也可以从 Document Binder 启动无法执行编辑的区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