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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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設定不受共用資料夾之環境所影響的路徑。
在下列情況中,檔案不會移動。在這些情況中,請手動移動檔案並使用 Desktop 重新註冊。
檔案儲存在無法存取的位置時
檔案路徑太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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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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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來源環境中,從 Desktop 取消已註冊程式庫。
備份作為程式庫的資料夾,並在移轉設定之後,將其複製到目的地電腦並重新註冊為程式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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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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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在本機設定的每個熱資料夾 (來源資料夾/目標資料夾),並在移轉設定之後,將其複製到目的地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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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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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來源環境中由 Windows 建立之「我的文件」資料夾 (Windows 7/8/8.1) 及「文件」資料夾 (Windows Vista) 下的檔案,應該放置在目標環境中由 Windows 建立的對應資料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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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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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授權管理操作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軟體授權註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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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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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程式庫」直接在「我的文件」資料夾 (Windows 7/8/8.1) 或「文件」資料夾 (Windows Vista) 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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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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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任何「我的程式庫」資料夾存在於目標環境中,請建立一個資料夾,並在 Desktop 中將其重新註冊為程式庫。使用文件目的地資料夾時,可能會要求您更新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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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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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項目已經在目標電腦中設定,則執行移轉時會還原預設值。請視需要重新設定/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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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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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來源環境中的本機路徑所設定的程式庫、熱資料夾、個人按鈕等不會移轉。此外,當配置設定時,在目的地 Desktop 中註冊的資訊會被預設值取代。請視需要重新設定/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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