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指定打印设置

可用预先设置的功能区命令对指定打印设置进行重置。
1.
单击功能区上的 (重置打印设置)。
将显示确认消息。
注意
如果命令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功能区中,可参阅下列步骤使其显示。
该操作也可用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进行。如果工具按钮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中,请参阅下列步骤使其显示。
2.
单击 [是]。
打印设置已成功重置。
注意
当选中 [重置打印设置时显示确认信息] 复选框时,会显示确认信息。
选择[文件]菜单 > [选项] > [系统设置] > [Editor] > [选项] > [重置打印设置时显示确认信息]。
重置打印设置会在应用打印设置模板上的[与原稿相同]设置后,将打印设置更改至以下状态。
设置所选打印机使用的打印机驱动程序项
所有章节/页面基础设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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