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对象)。
(选择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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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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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显示详情窗口,请参阅下列内容。
该操作也可用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进行。如果工具按钮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中,请参阅下列步骤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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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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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以下键之一的同时单击批注,可以选择多个批注。
键盘上的 [Shift] 键
键盘上的 [Ctrl] 键
可以连续按键盘上的 [Tab] 键以选择所需的批注。
如果您想选择页面中的所有批注,请在保持工作窗口活动状态的同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单击功能区上的
(选择全部)右键单击并选择 [选择全部]
如果Desktop Editor的功能区上未显示命令,请参阅以下内容可使其显示。
该操作也可用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进行。如果工具按钮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中,请参阅下列步骤来显示。
当选择大量页面或批注时,可能会显示不需要的虚线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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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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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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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esktop Editor的功能区上未显示命令,请参阅以下内容可使其显示。
该操作也可用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进行。如果工具按钮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中,请参阅下列步骤来显示。
也可通过在导航窗口上的[批注列表]中选择批注,并按下键盘上的[Delete]键对其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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