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快捷键
可以在[选项]中为常用的功能创建快捷键。也可以为[常用设置]创建快捷键。有关常用设置的信息,请参阅
“存储、恢复和删除常用设置(常用设置)”。
这些快捷键会显示在“基本功能”屏幕上。
为[选项]中的设置创建快捷键
为已注册的[常用设置]按钮指定快捷键
为[选项]中的设置创建快捷键
1.
按[复印]。
2.
按
。
3.
按[注册选项快捷键]。
4.
选择要注册的按钮。
5.
选择要指定为快捷键的[选项]模式→按[确定]。
如果不想指定选项,选择[未分配]。
6.
按[确定]。
为已注册的[常用设置]按钮指定快捷键
可以为之前注册的“常用设置”按钮指定快捷键。
无需从“复印基本功能”屏幕显示确认屏幕即可恢复设置。
1.
按[复印]。
2.
按
。
3.
按[注册选项快捷键]。
4.
选择要注册的按钮。
5.
按[预设常用设置]→选择指定的“常用设置”→按[确定]。
注释
要使用该设置,必须先注册“常用设置”。
(请参阅“存储、恢复和删除常用设置(常用设置)”)
6.
按[确定]。
如果在“常用设置”中注册[双面]+[2合1],则显示如下所示的屏幕。
»
复印
»
指定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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