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服务器获得的地址

可以存储使用LDAP(轻量级目录访问协议)服务器在网络上检索目录列表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
也可以将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为互联网传真地址。
使用“传真”功能需要安装可选产品。有关使用“传真”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注释
根据网络环境,可能需要预先设置LDAP服务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注册LDAP服务器”。

1.
(设置/注册)。
2.
按[设置接收方]→[注册接收方]→[注册新接收方]。
3.
按[从LDAP服务器注册]。
显示“输入网络密码”屏幕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按[确定]之后,所输入的密码以星号(********)的形式出现在“输入网络密码”屏幕上。
如果[注册LDAP服务器]按如下设置,则显示“输入网络密码”屏幕:
<检索时显示认证屏幕>设置为“打开”。
用户名、密码或域名不正确。
须知
通过LDAP服务器检索接收方时,如果服务器和本机的时间设置相差五分钟以上,则无法检索。如果用户名和密码正确但仍无法发送,请检查服务器和本机的时间设置。
所显示的检索结果的个数不会超过在“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的[注册LDAP服务器]中为<最大检索地址>设置的上限。如果未显示所需接收方,增加<最大检索地址>,或更改检索条件。(请参阅“注册LDAP服务器”)
4.
按[按条件检索]。
注释
如果在接收方列表屏幕上已经显示了检索结果时执行新接收方检索,则显示的检索结果会被清除。
如果将[使用LDAP服务器时自动检索]设置为“关闭”,则在执行检索前接收方列表屏幕上不会显示内容。
如果注册了多个LDAP服务器并将[设置接收方](设置/注册)中的[使用LDAP服务器时自动检索]设置为“打开”,则会检索显示在下拉列表上的第一个注册服务器。
5.
从<检索服务器:>下拉列表选择要检索的服务器。
6.
从检索类别下拉列表选择所需检索类别。
可用的检索类别:
[名称]:
按名称检索。
[电子邮件]:
按电子邮件地址检索。
[传真]:
按传真号码检索。
[组织]:
按组织名称检索。
[组织单位]:
按组织单位(如组织中的部门)检索。
例如,如果目录中的可分辨名称为cn(通用名称)=user1、ou(组织单位)=salesdept、o(组织)=canon、c(国家)=jp,则以下列方式输入用户的组织/组织单位:
组织=canon
组织单位=salesdept
注释
如果接收方中注册了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则可以输入传真号码作为检索条件检索电子邮件地址,反之亦然。
组织/组织单位只有在“LDAP服务器”上注册后,方可作为检索类别使用。
根据属性类型是否已在LDAP服务器上注册以及服务器的应用程序类型,可能不执行按组织/组织单位进行的“详细检索”。
也可以添加附加用户定义检索属性。(请参阅“注册/编辑LDAP检索属性”)
7.
从检索条件下拉列表选择所需检索条件。
可用条件:
[包含输入值]:
结果必须包含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
[不包含输入值]:
结果不包含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
[等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与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完全一致。
[不同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与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不同。
[开始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以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的头几个字母开始。
[结束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以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的最后几个字母结束。
8.
按[设置]。
9.
输入要检索的文本→按[确定]。
如果要编辑已存储的检索条件,按[设置]→输入新检索条件。
要继续添加更多检索条件,按[添加检索条件]→[或]或[和]→重复步骤。
[或]:
本机检索并返回符合任何指定检索条件的结果。
[和]:
本机检索并返回符合所有指定检索条件的结果。
要删除检索条件,按[删除]。如果要设置新检索条件,按[删除]→重复步骤指定检索条件。
注释
一次最多可以指定四个不同的检索条件。
如果指定三个或更多检索条件,则不能同时使用[或]与[和]。
10.
按[开始检索]。
要在本机进行条件检索时取消检索,按[取消]。如果在按[取消]之前本机已查找到一部分结果,则显示这些检索结果。
注释
如果未指定任何检索条件就按[开始检索],则显示存入LDAP服务器的所有地址。
11.
从检索结果中选择要在“地址簿”中存储的接收方→按[下一步]。
可以选择多个接收方。
如果要选择前256个接收方,按[全部(最多256个)]。(如果选择了接收方,该键变为[清除选择]。)
按[注册互联网传真的电子邮件地址]可以将选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为互联网传真地址。要为互联网传真地址注册电子邮件地址,请一次注册一个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传真”功能可用,可以通过从下拉列表选择所需接收方类型来限制结果列表中显示的接收方类型。
注释
要取消选定的接收方,再次选择该接收方。
12.
注册选定的接收方。
如果只选择一个接收方:
如果选择多个接收方:
如果只选择一个接收方:
检查接收方→按[确定]。
必要时编辑接收方的内容。
如果子地址列表存有存取号,并且“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的[管理地址簿存取号]设置为“打开”,按[下一步]。
按[存取号]。
按[存取号]→使用 - (数字键)输入存取号。
按[确认]→再次输入存取号以确认→按[确定]→[确定]。
如果不想为该接收方设置存取号,则不输入任何号码,按[确定]。
如果选择多个接收方:
选择要在其中存储地址的地址列表→按[确定]。
如果子地址列表存有存取号,并且“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的[管理地址簿存取号]设置为“打开”,按[存取号]。
按[存取号]→使用 - (数字键)输入存取号。
按[确认]→再次输入存取号以确认→按[确定]→[确定]。
如果不想为该接收方设置存取号,则不输入任何号码,按[确定]。
如果要将传真号码或互联网传真地址注册为新接收方,则阅读显示的信息→按[确定]。
注释
一次最多可以选择256个接收方。
13.
按[关闭]。

注释
有关LDAP服务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LDAP服务器设置”。
根据安装或启用的可选件,可以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信息差异如下:
如果“传真”功能不可用:名称和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传真”功能可用:名称、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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