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註冊掃描尺寸

可以指定掃描尺寸。也可以註冊自訂尺寸。

掃描尺寸設定

1.
按[傳真]→指定所需的接收者→按掃描尺寸按鈕。
2.
選擇所需的掃描尺寸。
若要選擇標準掃描尺寸:
若要選擇長度超過A4的非標準掃描尺寸:
若要指定自訂掃描尺寸:
若要選擇已註冊的掃描尺寸:
若要選擇標準掃描尺寸:
選擇所需的掃描尺寸。
若要選擇長度超過A4的非標準掃描尺寸:
按[長條原稿]。
若要掃描寬度為356 mm至630 mm的長條原稿,請按[長條原稿]。
若要指定自訂掃描尺寸:
按[自訂]。
按[X]或[Y]→使用數字鍵輸入數值→按[確定]。
原稿台玻璃
* 掃描區域
若要選擇已註冊的掃描尺寸:
按[自訂]→選擇[已註冊尺寸1]或[已註冊尺寸2]→按[確定]。
3.
按[確定]。

註冊掃描尺寸

1.
按[傳真]→按掃描尺寸按鈕。
2.
按[自訂]。
3.
按[註冊尺寸]→[已註冊尺寸1]或[已註冊尺寸2]。
4.
按[X]和[Y]→使用數字鍵輸入掃描尺寸→按[確定]。
5.
按[取消設定]→[取消]。

須知
若以「直接傳送」或「手動傳送」模式傳送傳真,且將原稿放入送稿機,則不會使用指定的「掃描尺寸」設定。
設定[自訂]時,請注意以下內容︰
將原稿放置到原稿台玻璃上。
若將原稿放入送稿機並設定[直接傳送],則無法執行雙面掃描。分別掃描原稿的每一面。
未旋轉傳送的影像。
設定[長條原稿]時,請注意以下內容︰
將原稿放入送稿機中。
注意
若傳送傳真時螢幕上沒有與原稿尺寸相符的尺寸,請選擇與原稿寬度相符的尺寸(Y)。即使在螢幕上所選尺寸的長度(X)比原稿的長度短,本機器也會掃描原稿(長度不超過630 mm)的全部內容進行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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