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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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指定檔案名稱,則條件名稱的前24個半角字元/12個全角字元用作檔案名稱。但是,可以隨時變更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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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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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無法檢查儲存的PIN,因此請務必記錄下所輸入的PIN,並妥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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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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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顯示訊息<「傳真記憶接收」已「開啟」。>,在「記憶接收收件匣」螢幕上將[傳真記憶鎖定]設定為「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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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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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顯示訊息<「網際網路傳真記憶接收」已「開啟」。>,在「記憶接收收件匣」螢幕上將[網際網路傳真記憶鎖定]設定為「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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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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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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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1: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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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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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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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1: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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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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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為「記憶鎖定開始時間」選擇[每日],為「記憶鎖定結束時間」選擇[指定日],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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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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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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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1: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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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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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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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1: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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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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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為「記憶鎖定開始時間」選擇[每日],為「記憶鎖定結束時間」選擇[指定日],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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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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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分割的資料接收逾時時間設定為「0」,則沒有設定已分割的資料接收逾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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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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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無法將更多文件儲存到收件匣中。(根據硬碟的剩餘容量,下列數字可能會有所差異。)
「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中總共已儲存1,500份文件時
任何或所有「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中總共已儲存6,000頁文件或影像時
若刪除已分割的資料,即使以後接收到剩餘的已分割資料,也不會合併成完整的文件。
已分割的資料在合併前不會作為常規影像列印。
若正在為已分割的資料設定轉寄設定或「記憶鎖定」模式時刪除已分割的資料,則取消與強制列印影像有關的任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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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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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最多可以輸入七位數。若輸入的位數少於七位,則本機器儲存該PIN時會在其前面加零補足位數。
範例︰若輸入<321>,則儲存為<0000321>。
若安裝了傳真板,可以將傳真接收到記憶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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