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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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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能變更使用「新位址」指定的和從LDAP伺服器中獲得的接收者。
從「遠端通訊錄」指定接收者時不會出現<ECM傳送>、<傳送速度>和<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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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指定所需的接收者。

→[傳真]→指定所需的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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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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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在掃描完成後變更接收者,請從「狀態確認/取消」螢幕變更接收者。(See "重新傳送工作/變更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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