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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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为已合并文档设置[插页],请在步骤8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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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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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批次的原稿将按指定顺序编排和合并。
再次选择该批原稿,可以取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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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选批次的打印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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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所选批次原稿的样张。使用为所选批次设置的复印模式打印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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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合并作业的打印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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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已合并作业的样张。使用为每批原稿和已合并文档设置的复印模式打印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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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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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合并的文档将在打印时存储在选中的存储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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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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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合并文档被存储在存储箱中而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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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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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不能与该模式一起设置的模式的信息,请参阅“不可用的功能组合”。
如果设置[合并作业批次],则可以为已合并文档设置[添加封面]/[插页]。无法对每一批原稿都设置[添加封面]/[插页]。
如果设置[合并作业批次],则将对每一批原稿自动设置“作业创建”模式。已合并的文档无法使用“作业创建”模式。
使用“合并作业批次”模式复印时,无法执行“优先”复印。
无法在“标准设置”或[常用设置]中注册“合并作业批次”模式。
无法通过[之前的设置]恢复“合并作业批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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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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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并为一个文档的最大原稿批次为32。
可以在打印时调整曝光。但是,如果为已合并的文档设置了“安全水印”模式,则无法在打印过程中调整曝光。
要取消“合并作业批次”模式和其他复印模式,按[取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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