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
要指定转发设置,必须以管理员身份登录。
|
注释
|
可以选择的接收模式类型根据安装到本机的可选设备而有所差异。
|
接收方法:
|
选择接收模式。
|
转发条件名称:
|
输入转发条件的名称。如果选择[启用该转发条件],将启用此转发条件。
|
转发条件:
|
利用此处的设置,可以指定转发已接收文档必须满足的转发条件。
|
转发接收方:
|
要从“地址簿”中指定地址,选择[从地址列表选择接收方]→单击[选择接收方]→从显示的列表中选择所需地址。
如果要将文档转发到“保密传真收件箱”,选择[从“保密传真收件箱”中选择]→单击下拉列表→选择要向其转发文档的“保密传真收件箱”。
如果要通过电子邮件向存有文档的“保密传真收件箱”发送链接,请选择[启用URL发送]。
|
转发设置:
|
指定转发文档的必要设置,如文档名称和文件格式。从列表中选择转发文档的文件格式。
如果要在转发文档前将其分割为单独的页,选择[分割为多页]。
如果要指定启用转发时的时间,选择[指定转发时间]。
如果要每天都启用转发,选择[每日]→设置开始和结束时间。
如果要仅在某些时期启用转发,选择[指定期间]→指定启用转发的日期、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如果要在转发成功完成后发送确认通知,选择[转发完成通知]→单击[选择接收方]→选择确认通知的接收方。
如果仅要在出现错误时发送通知,选择[仅错误时通知]。
如果要打印待转发的文档或将其存入存储器,选择[存储/打印已接收文件]。
|
注释
|
有关转发条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扫描后发送”和“发送/接收传真”。
|
接收方法:
|
选择接收模式。
|
启用该转发条件:
|
启用此处注册的转发条件。
|
转发接收方:
|
要从地址列表中指定地址,选择[从地址列表选择接收方]→单击[地址列表]→从显示的列表中选择所需地址。
如果要将文档转发到“保密传真收件箱”,选择[从“保密传真收件箱”中选择]→单击下拉列表→选择要向其转发文档的“保密传真收件箱”。
如果要通过电子邮件向存有文档的“保密传真收件箱”发送链接,选择[启用URL发送]。
|
转发设置:
|
从列表中选择转发文档的文件格式。
|
须知
|
一旦删除,则无法恢复该转发设置。
|
注释
|
也可以通过按“设置/注册”下的[功能设置]→[接收/转发]→[常规设置]→[转发设置]从本机的操作面板指定转发设置。有关使用操作面板指定转发设置的说明和转发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接收/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