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記憶體可以容納總計約6,000頁的傳送和接收文件。
|
須知
|
在「直接傳送」模式下,使用送稿機時僅能傳送一份兩頁或多頁的文件。將原稿放在原稿台玻璃上時,一次只能傳送一頁。
「直接傳送」模式一次只能指定一個接收者。
若設定「定時傳送」模式或指定多個接收者,傳送模式自動變更為「記憶傳送」。
若在「直接傳送」模式中出現錯誤或取消傳送,可以透過列印「傳真通訊管理報表」檢查已傳送到接收者的頁數。也可以在「狀態確認/取消」螢幕的[傳送]的「日誌」螢幕上確認此資訊。
若添加了電話線路,則可以選擇使用「直接傳送」傳送傳真的線路。
若將「設定/註冊」的[管理設定]的[部門識別碼管理]的[限制功能]對任何功能設定為「關閉」,將該功能從[部門識別碼管理]去除,則無法執行手動傳送。(請參閱「指定部門識別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