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授權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設定為傳送者位址

若正在使用登入服務,則可以設定將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作為傳送者顯示在接收的電子郵件上的「寄件者」欄位中。
1.
(設定/註冊)。
2.
按[功能設定]→[傳送]→[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3.
按[設定授權使用者的位址為傳送者位址]。
4.
按[開啟]→[確定]。
選擇[關閉]將為本機器設定的電子郵件位址設定為接收的電子郵件訊息上的「寄件者」欄位中的傳送者位址。

注意
若此模式設為「關閉」,即使[允許未註冊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設為「關閉」,使用登入服務(如SSO-H)以來賓身分登入的使用者仍可執行傳送。
可以在「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通訊設定]中確認本機器的電子郵件位址。(See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一般通訊設定.")
09WE-09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