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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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數字鍵輸錯郵件信箱編號,請按[取消]→輸入正確的郵件信箱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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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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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定檔案按指定順序編排,並以此順序列印。
可以透過再次選擇該檔案取消選擇。
若要取消所有檔案選擇,請按[清除選擇]。([清除選擇]變為[選擇全部(最多100個檔案)]。)
若郵件信箱中儲存了兩個或更多個檔案,可以按[名稱]或[日期/時間]對檔案清單進行排序。
對檔案排序後,若關閉郵件信箱,則再次開啟郵件信箱時檔案處於未排序狀態。
對檔案排序後,若從電腦儲存檔案至郵件信箱或從郵件信箱刪除檔案,則更新的清單仍然保持排序狀態。
若選擇檔案後按[名稱]或[日期/時間],則該檔案處於未選中狀態並顯示檔案清單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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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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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選擇了多個檔案,可以按[變更份數]變更列印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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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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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取消列印,請按[停止]。按 (停止)無法取消列印。
要預約下一個列印工作,按[關閉]→執行預約列印工作的操作。(See "預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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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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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最多可以選擇和列印一個郵件信箱中的32個檔案。合併檔案時,最多可以選擇和列印100個檔案。但是,若郵件信箱中有預約工作,可以選擇和列印的檔案數量會根據預約的檔案數量而有所差異。
僅當多個檔案儲存在同一個郵件信箱中時,才能選擇多個檔案。若要列印儲存在不同郵件信箱中的多個檔案,需要事先將檔案移到同一個郵件信箱。(See "移動/複製檔案.")
若要以儲存檔案時設定的設定列印從電腦儲存至本機器或使用「影印」功能的[儲存在郵件信箱中]儲存至本機器的檔案,請不要從「變更列印設定」螢幕列印檔案。若從「變更列印設定」螢幕列印檔案,則可能不會按與檔案儲存時設定的相同設定列印檔案。
若本機器不支援從電腦傳送至郵件信箱的檔案的列印設定,則無法列印輸出該檔案。若是這種情況,請從郵件信箱中刪除該檔案,在電腦中指定本機器支援的設定,然後重新傳送檔案至郵件信箱。
若要取消所有設定,請按[返回預設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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