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 DNS 設定之前,請參閱「附註(DNS 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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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DNS伺服器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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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主要 DNS 伺服器的 IP 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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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DNS伺服器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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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次要 DNS 伺服器的 IP 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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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IPv4主機/網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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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核取方塊,以使用與 IPv4 相同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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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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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要新增至 DNS 伺服器的主機名稱。 最多可以輸入 47 個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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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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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本機所屬網域的名稱。 最多可以輸入 47 個字元。
*例如,「exampl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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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S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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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該核取方塊以使用 DNS 動態更新功能。
一旦勾選此核取方塊,就無須重新整理本機的 IP 位址,或指定 LPR 列印的 [主機名稱] 和 [網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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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mD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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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核取方塊以使用 mD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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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NS使用IPv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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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核取方塊,以使用與 IPv4 相同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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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NS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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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選擇 [mDNS使用IPv4名稱] 核取方塊,請輸入 mDNS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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