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传真)

 
您可以从过去的三个接收方中选择一个接收方。当指定先前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本机也可以设置与上次发送文档到该接收方时所使用的相同传真设置,例如浓度等。
须知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则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 限制可用接收方
手动发送的接收方无法用于此功能。
注释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1
2
使用/选择 <之前的设置>,然后按
3
选择接收方,然后按
对于多路发送,画面仅显示指定的第一个接收方,但是传真会发送到所有指定的接收方。 将传真同时发送给多个接收方(多路发送)
即指定所选的接收方及其传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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