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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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接收方不能在存入单触按钮的组接收方中注册。必须先在单触按钮中注册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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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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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的以下图标表示已经存储接收方的单触按钮的存储接收方类型:
(电子邮件)
(传真)
(互联网传真)
(文件服务器)
(群组)
如果在单触按钮中将多个接收方注册为一个组地址,则会显示该组地址中注册的接收方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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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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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消选定的接收方,再次选择该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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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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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装或启用的可选件,可以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信息差异如下:
如果“传真”功能不可用:名称和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传真”功能可用:名称、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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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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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触按钮中存储的接收方也显示在[传真]和[扫描后发送]功能的“本地地址簿”中。
可以注册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和文件服务器接收方。
如果“传真”功能可用,可以在“地址簿”中注册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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