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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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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與「影像重複」模式一起使用「區域指定(顯現)」,首先指定「影像重複」模式,然後指定所需區域。僅可以指定一個區域。
若指定區域太小,即使色彩模式設定為「自動(彩色/黑白)」,彩色原稿也可能以「黑白」模式掃描。
指定區域時,指定一面長度為15 mm或更長的區域。如果指定區域的一面小於15 mm,則會出現提示變更區域尺寸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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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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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數字鍵修改用編輯筆指定的區域。
若使用編輯筆指定區域,則輸出影像可能無法準確地反映指定區域。若要準確地指定區域,請使用數字鍵輸入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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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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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原稿放入送稿機中,則不能使用「區域指定」模式影印或掃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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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copy_063_02_c_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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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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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保原稿放在原稿台玻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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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copy_063_02_f_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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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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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除上一個輸入的點,請按[刪除點]。(一旦指定了區域,[刪除點]就會變為[清除區域]。)
要清除指定區域,請按[清除區域]。
要放大原稿的任何區域,請按倍率下拉清單→選擇放大倍率→按[
]、[ ]、[ ]或[ ]顯示所需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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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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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影印指定區域中的內容而忽略原稿的其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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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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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消隱指定區域中的內容影印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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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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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改用編輯筆指定的區域,請按[微調]→[選擇點]直到螢幕顯示要修改的點→按[
]、[ ]、[ ]或[ ]移動點→按[確定]→[預覽]檢查已修改的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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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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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先已指定「向中央移位」模式,則不會出現「向中央移位設定」螢幕。
取消區域設定時,會刪除「區域指定」模式中指定的「向中央移位」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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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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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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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輸入以英吋為單位的數值的說明,請參閱"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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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copy_063_02_c_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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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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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下一步驟之前,必須手動測量要在原稿上指定的區域的尺寸和位置。
測量XY軸的數值時,務必從影像開始向外測量到原稿右邊緣,以及向上測量到原稿上邊緣。這些測量值提示本機器需要顯現的區域的尺寸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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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鍵)。/b_copy_063_02_i_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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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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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右邊到原稿右邊緣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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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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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左邊到原稿右邊緣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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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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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上邊到原稿上邊緣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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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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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下邊到原稿上邊緣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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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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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變更已輸入的數值,請按[X1]、[X2]、[Y1]或[Y2]→使用
- (數字鍵)輸入正確的數值。要檢查指定區域,請按[檢查區域]。
要清除指定區域,請按[清除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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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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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影印指定區域中的內容而忽略原稿的其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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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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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消隱指定區域中的內容影印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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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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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先已指定「向中央移位」模式,則不會出現「向中央移位設定」螢幕。
取消區域設定時,會刪除「區域指定」模式中指定的「向中央移位」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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