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发送功能

可以设置各种发送功能,如限制新接收方或发送域。
须知
如果[限制新接收方]中的接收方类型设置为“打开”,则不管接收方类型如何,都会删除存储在设置历史记录中的所有设置。

限制发送到新地址

请参阅"设置/注册表."
利用该模式,可以限制用户添加新的发送接收方(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或文件)。可以分别限制四种类型的新接收方。设置为“打开”的接收方类型变灰时,无法在“发送”屏幕上的[新接收方]中选择该接收方类型。设置了该模式并且设置了“地址簿PIN”时,如果要指定的接收方类型在“限制新接收方”中设置为“打开”,则只能从以下途径指定该接收方。
存入“地址簿”的接收方
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接收方
通过按单触按钮获得的接收方
注册常用设置
通过按[发送给自己]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
1.
(设置/注册)。
2.
按[功能设置]→[发送]→[常规设置]。
3.
按[限制新接收方]→选择要限制的接收方类型。
4.
按[打开]→[确定]。
如果不想限制新接收方,按[关闭]。
限制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文档可以发送的域
请参阅"设置/注册表."
可以限制能通过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发送文档的域。如果限制用于发送的域,则仅可以将文档发送到指定域中的接收方。
有关使用该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
2.
按[功能设置]→[发送]→[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
3.
按[限制发送接收方域]→<限制发送到域>选择[打开]。
按[关闭]不限制域。
4.
指定允许发送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文档的域。
如果要注册域:
如果要编辑域:
如果要删除域:
如果要注册域:
按[注册]。
按[域名]。
输入域名→按[确定]。
按[确定]。
<发送到子域>选择[允许]允许发送到子域。
注释
最多可以注册三个域。
如果要编辑域:
选择所需的已注册域→按[详细说明/编辑]。
按[域名]。
输入域名→按[确定]。
按[确定]。
<发送到子域>选择[允许]允许发送到子域。
如果要删除域:
选择要删除的域→按[删除]。
按[是]。
5.
按[确定]。

设置为确认输入的传真号码

请参阅"设置/注册表."
用户输入传真号码时该模式显示确认屏幕,以防止错误拨叫。
有关使用该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
2.
按[功能设置]→[发送]→[传真设置]。
3.
按[确认输入的传真号码]→[打开]→[确定]。
如果不想确认输入的传真号码,按[关闭]。

允许从传真驱动程序发送

请参阅"设置/注册表."
可以允许从传真驱动程序发送。
有关使用该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
2.
按[功能设置]→[发送]→[传真设置]。
3.
按[允许传真驱动程序发送]→[打开]→[确定]。
如果不想限制发送,按[关闭]。

须知
如果[限制新接收方]中的接收方类型设置为“打开”,则不能编辑以下接收方:
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接收方。
注册在常用设置中的新接收方。
通过按[发送给自己]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
因发送错误而被取消的作业的接收方或“状态确认/取消”屏幕上等待使用“定时发送”模式发送的作业的接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