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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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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能變更使用「新位址」指定的接收者和從LDAP伺服器中獲得的接收者。
從「遠端通訊錄」指定接收者時,不會顯示<ECM傳送>、<傳送速度>和<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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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要刪除的接收者→按[刪除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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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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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在掃描完成後編輯接收者,請從「狀態確認/取消」螢幕執行操作。 (See "檢查和取消傳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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