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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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同時選擇並傳送收件匣中的32個檔案。
最多可以同時傳送9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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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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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限制新接收者]中的接收者類型設定為「開啟」,則不能在[新接收者]中輸入該類型的新接收者。透過使用[通訊錄]中的「本機通訊錄」、「遠端通訊錄」、「LDAP伺服器」或按[單鍵]中的單鍵按鈕選擇已儲存的接收者。 (See "限制傳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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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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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時傳送的接收者的最大數量為256。若指定組為接收者,則該組中儲存的每個位址都計為一個單獨的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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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嘗試傳送至[每次輸入密碼]設定為「開啟」的檔案伺服器,會出現提示輸入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的螢幕。在這種情況下,輸入之前設定的密碼。若要在組位址中註冊檔案伺服器,將[每次輸入密碼]設定為「關閉」。不能傳送至包含[每次輸入密碼]設定為「開啟」的檔案伺服器的組位址。 (See "註冊檔案伺服器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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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在傳送所選文件後將其自動刪除,請按[傳送後刪除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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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文件傳送時列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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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通訊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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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訊錄的類型,參閱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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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單鍵」按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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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未儲存在「通訊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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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指定的位址或伺服器,參閱以下詳細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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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常用設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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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將自己的電子郵件位址指定為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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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指定「副本」和/或「密件副本」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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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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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檔案格式需要安裝選購產品。有關選購產品的資訊,請參閱"每種功能所需的選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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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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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檔案格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設定檔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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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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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選項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後傳送"或"傳送/接收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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