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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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刪除已分割的資料,即使以後接收到剩餘的已分割資料,也不會合併成完整的文件。
已分割的資料不是有效的影像資料,所以不能被正確列印。
若正在為已分割的資料設定轉傳設定或「記憶鎖定」模式時刪除已分割的資料,則取消與強制列印影像有關的任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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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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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全部已分割的網際網路傳真資料花費時間超過24小時,則僅處理在此時間段內接收到的資料。不能接收任何剩餘資料。有關逾時設定的資訊,請參閱"指定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設定."
若出現提示輸入PIN代碼的訊息,輸入在「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設定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中的[記憶接收收件匣PIN]中註冊的號碼。 (See "指定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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