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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将发送文档时可以指定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限制在地址簿中已经注册的号码、之前使用过的号码,或可以从 LDAP 服务器中进行搜索的号码范围内,便可以减小指定错误接收方的可能性并防止用户泄露信息。当此功能启用时,本机禁止用户使用数字键输入接收方、对地址簿添加新条目和编辑现有地址簿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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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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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文件服务器接收方,可以设置本机以禁止用户向地址簿中添加新条目或编辑地址簿中的现有条目。向文件服务器发送文档时,无论设置如何,均无法使用数字键输入接收方或从 LDAP 服务器中搜索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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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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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系统管理设置>,然后按
。
。登录到本机
<限制新接收方>。
。
<关闭>
<打开>
。|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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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功能不限制 PC 传真的可用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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