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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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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機器正在接收要轉傳的文件時發生中斷或本機器關閉,則接收的文件不會轉傳至指定的接收者。電源開啟後列印這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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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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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任一情況下,記憶體中不能接收更多的文件(根據記憶體的剩餘空間大小,下述數字可能會不同):
記憶體中總共已存入95份文件(若僅存入網際網路傳真文件,則為75份文件)時
記憶體中總共已存入約1,000頁文件時
本機器紙張用完時總共有90份已接收文件或99項報表工作正在等待列印時
即使發生中斷或本機器關閉,內置電池也會將接收的文件保留在記憶體中大概一個小時。但是,若電池的電量不滿,可能無法保留文件。(要將內置電池充滿電,從開啟主電源開關後大概還需要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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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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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系統監控器」螢幕可以檢查、刪除並轉傳接收到記憶體中的文件。(檢查/變更記憶體中接收的文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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