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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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轉傳]。
須知:
若登出了「授權傳送」,則[轉傳]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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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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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通訊錄」選擇轉寄接收者→按[啟動]。
注意:
有關如何使用「通訊錄」的說明,請參閱使用通訊錄。
根據<傳送限制設定>中的設定,可以指定的接收者可能會有所不同。(自訂設定)例如,若將「電子郵件傳送」設定為「不允許」或「僅允許傳送到自己的位址」,則「通訊簿」清單中不顯示電子郵件位址和網際網路傳真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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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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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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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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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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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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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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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轉傳]。
須知:
若登出了「授權傳送」,則[轉傳]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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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通訊錄」選擇轉寄接收者→按[啟動]。
注意:
有關如何使用「通訊錄」的說明,請參閱使用通訊錄。
根據<傳送限制設定>中的設定,可以指定的接收者可能會有所不同。(自訂設定)例如,若將「電子郵件傳送」設定為「不允許」或「僅允許傳送到自己的位址」,則「通訊簿」清單中不顯示電子郵件位址和網際網路傳真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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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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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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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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