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
若要暫停/重新開始影印工作的列印程序,請選擇[列印]。若選擇[影印],本操作所需的按鈕則不會出現。 |
註釋 |
若選擇列印工作並按[詳細資訊]和[紙張輸送],可以強制列印記憶體中剩餘的列印資料,然後按[略過錯誤]可以暫時停用錯誤並繼續列印。[紙張輸送]和[略過錯誤]僅可用於從電腦傳送的列印工作。 若工作發佈時指定的紙張不可用,則會出現一則訊息要求添加合適的紙張。添加紙張,然後重新開始工作。若「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中的[已中止的工作逾時]設定為「開啟」,則由於沒有可用於列印的紙張而中止的工作在超過指定時間後會顯示為已中止的工作。若要繼續列印已中止的工作,裝入紙張→選擇工作→按[詳細資訊]→[重新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