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已傳送傳真

 
除了在傳送傳真時指定的位址以外,您也可以將已傳真的文件傳送至預設的儲存位址,以進行歸檔。這對於保存已傳送內容的日誌很有用。您可以指定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位址、電腦上的共用資料夾、FTP 伺服器或 I-Fax,作為儲存位址。
只有通訊錄中的接收者才能被指定為儲存位址。若要使用通訊錄,必須事先註冊接收者。在通訊錄中註冊
有關如何使用通訊錄的說明,請參閱從通訊錄指定
<功能表> <傳真設定> <基本設定> <通訊管理設定> <封存傳送文件> <開啟> 從通訊錄選擇歸檔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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