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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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的地列輸出按鈕的設定中,將「文件操作」指定為「移動」時,將從 Desktop 中刪除已傳送的文件。若要保留在 Desktop 中已傳送的文件,請指定「複製」。如需更多如何設定目的地列輸出按鈕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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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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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選取多份文件。
選取「我的工具列」文件,並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註解) 或工具列上 (註解),也可以顯示「輸入註解」對話方塊。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Browse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您也可以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以執行相同操作。
按一下功能區或工具列上顯示之目的地列輸出按鈕的
按一下功能區或工具列上顯示之目的地列輸出按鈕的 ,然後選取「執行」
如果按鈕沒有顯示在功能區或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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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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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註解」中輸入少於 5,000 個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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