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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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已插入欄位的文字欄位,會導致文字欄位名稱顯示欄位名稱。因此,您無法選取記錄值。
您無法選取及複製部分欄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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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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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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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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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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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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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已插入記錄的文字欄位,會導致文字欄位名稱顯示記錄名稱。因此,您無法選取記錄值。
您無法選取及複製部分記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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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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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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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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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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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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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鍵盤上的「Ctrl」鍵並按一下欄位,可選取多個 郵件合併 欄位。
如果您想選取頁面上的所有 郵件合併 欄位,請在工作視窗保持作用中狀態時,在工作視窗上沒有 郵件合併 欄位的區域中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 (選取全部)。
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選取全部」。
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您只能選取位於相同頁面上的多個 郵件合併 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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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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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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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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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如果指定相同頁面做為複製之 郵件合併 欄位的貼上目的地,則 郵件合併 欄位會貼上到自複製來源右方並往下 15 像素的位置。
如果指定其他頁面做為貼上目的地,則 郵件合併 欄位會貼上到與複製來源相同的位置。
複製的 郵件合併 欄位只能貼到與複製來源相同的文件內。
複製頁面區域以外的 郵件合併 欄位並貼上時,這些欄位會貼至它所貼上之頁面的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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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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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鍵盤上的「Ctrl」鍵並按一下欄位,可選取多個 郵件合併 欄位。
如果您想選取頁面上的所有 郵件合併 欄位,請在工作視窗保持作用中狀態時,在工作視窗上沒有 郵件合併 欄位的區域中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 (選取全部)。
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選取全部」。
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您只能選取位於相同頁面上的多個 郵件合併 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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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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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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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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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如果將 郵件合併 欄位貼至原先剪下的頁面上,則 郵件合併 欄位會貼至下列位置。
一般:與複製來源相同的位置
如果相同項目已貼上:複製來源右下方 15 像素的位置。
如果指定其他頁面做為貼上目的地,則 郵件合併 欄位會貼上到與剪下來源相同的位置。
剪下的 郵件合併 欄位只能貼到與剪下來源相同的文件內。
剪下頁面區域以外的 郵件合併 欄位並貼上時,這些欄位會貼至它所貼上之頁面的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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