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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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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下列模式时,不显示详情窗口。
指定不编辑区域模式
编辑原稿页面模式
节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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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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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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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命令未显示在Desktop Editor的功能区中,请参阅以下内容使其显示。
该操作也可用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执行。如果Desktop Editor工具栏上不显示工具按钮,请参阅以下内容使其显示。
使用打印模式时,也可通过单击功能区上的
(详细设置)显示详情窗口。使用批注模式时,也可执行下列任一操作以显示详情窗口。
单击功能区上的
(格式设置)右键单击工作窗口中的批注,然后选择 [批注格式设置]。
也可执行下列任一操作以隐藏详情窗口。
单击功能区上的
(详细信息)单击功能区上的
(详细设置)。(使用打印模式时)单击功能区上的
(格式设置)。(使用批注模式时)右键单击工作窗口中的批注,然后选择 [批注格式设置]。
单击详情窗口上的
单击状态栏上的
使用数字图章模式时,如果右键单击暂时放置在工作窗口中的数字图章并选择[批注格式设置],也可隐藏或显示详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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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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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功能区中选择了[工具]选项卡,在切换到[工具]选项卡前所选的功能区选项卡内容会显示在详情窗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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