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取消组合图像和文本

组合是一种将多个对象组成单个对象(组合对象)的功能。
在 Desktop Editor 的编辑原稿页面模式中同时操作多个图像和文本(对象)时,将它们组合可使您方便地同时选择它们。
也可取消组合已经组合的对象。
组合图像/文本
取消组合图像和文本
注释
如果用Desktop Editor创建的目录页更新,目录页上的更改将丢失。
批注模式下,不可用工具栏上显示的工具按钮组合/取消组合对象。

组合图像/文本

本部分介绍如何组合图像和文本。
1.
在工作窗口中选择要组合的对象。
或者,拖动鼠标指针选择方框以包含要组合的对象。
注释
要选择页面上的所有对象,右键单击并选择[选择全部]。
也可单击显示在工具栏上的(选择全部)以执行相同操作。如果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上未显示工具按钮,可参阅下列步骤来显示。
在按下键盘上的 [Shift] 或 [Ctrl] 键的同时,通过单击可以选择多个对象。
如果在工作窗口中选择了对象,会在状态栏上显示所选对象的总数以及文本对象数量。
2.
单击功能区上的 (群组),并选择[群组]。
或者右键单击,然后选择 [群组] > [群组]。
所选图像和文本已组合。
注释
在选中一个分组对象和另一个对象时执行分组操作,它们会分组为一个分组对象。
当组合对象时,组合对象中最前面对象的顺序将用作其他对象的重叠顺序,但组合对象内的重叠顺序不更改。

取消组合图像和文本

本部分介绍如何取消组合图像和文本。
1.
在工作窗口中选择要取消组合的已组合对象。
或者,拖动鼠标指针选择方框以包含要取消组合的已组合对象。
2.
单击功能区上的 (群组),并选择[取消分组]。
或者右键单击,然后选择 [群组] > [取消分组]。
所选组合对象已取消组合。
注释
在一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被选中的同时执行取消组合,他们会被全部取消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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