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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的優先等級如果在印表機驅動程式和本機的控制面板上都指定了設定,印表機驅動程式中的設定指定會優先於控制面板的指定。控制面板上的指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會變的有效,例如從 UNIX 或其他不支援印表機驅動程式的作業程式列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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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輸出>
<顯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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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色調>
<漸變>
![]() <誤差擴散> <優先權>
<標準>
![]() <速度優先> <影像品質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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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 設為 <標準> 或 <速度優先> 時,不能選擇 <誤差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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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 <開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