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個人按鈕/共用按鈕
您可以註冊個人按鈕供您自己使用,也可以註冊共用按鈕由所有使用者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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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個人按鈕和共用按鈕可註冊的數量上限,請參閱 管理功能。 個人按鈕無法變更為共用按鈕,反之亦然。若要執行此操作,請重新叫用設定並從 <功能表> 註冊其他按鈕。 按住按鈕可變更其名稱/註解,或移動/刪除按鈕。相同操作 (變更按鈕的名稱/註解,或移動/刪除按鈕) 可從 <首頁> 畫面上的 <功能表> 執行。 自訂 <首頁> 畫面可在個人按鈕/共用按鈕中註冊的設定可在個人按鈕/共用按鈕中註冊的功能和設定如下。 可在 <常用設定> 中對於 <影印> 功能 減少影印操作註冊的設定 可在 <常用設定> 中對於 <掃描後傳送> 功能 實用的掃描功能註冊的設定 儲存 <掃描後儲存> 及 <存取已儲存檔案> 功能 使用儲存空間的位置 <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 功能的基本功能畫面快速鍵 伺服器及登入密碼的存取權可註冊至個人按鈕/共用按鈕。如此在重新叫用已註冊按鈕時,可以省略輸入密碼,使操作更加便利。如果您經常將個人按鈕或共用按鈕中的設定匯入至其他機器,並想防止使用者假冒他人,因此想在已註冊按鈕所儲存的設定中設定密碼,請在註冊時排除密碼。 匯入/匯出註冊的按鈕根據匯入按鈕的機型,您可能無法匯入共用/個人按鈕的所有設定。如需詳細資訊,請聯絡經銷商或服務代表。 |
範例:註冊影印功能
1
按 <影印>
指定影印設定。
<首頁> 畫面2
設定完成時,按
<註冊至首頁>。
3
確認設定,並且按 <下一步>。
4
指定按註冊的按鈕時執行的動作,並且按 <下一步>。
如果對於 <叫回時顯示確認螢幕> 選擇 <開啟>,則您在按下已註冊按鈕時,將會顯示下面的確認畫面。如果不希望顯示確認畫面,請選擇 <關閉>。
如果對於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選擇 <開啟>,則您按下已註冊按鈕但是沒有按
(啟動) 時,將開始影印。如果希望透過按
(啟動) 的方式開始手動影印,請選擇 <關閉>。
如果對於 <叫回時顯示確認螢幕> 和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選擇 <開啟>,則在選擇確認畫面上的 <是> 後,將開始影印。
5
輸入按鈕名稱和註解,並且選擇 <個人> 或 <共用>,然後按 <確定>。
按 <名稱> 或 <註解> 以輸入。如果在 <名稱> 中輸入設定名稱,並且在 <註解> 中輸入備忘錄,操作會變得相當方便。
若只要為自己註冊按鈕,請按 <個人>。若要註冊與其他使用者共用的按鈕,請按 <共用>。
如果在 <首頁螢幕版面設定> 中選擇 <每頁4個中小按鈕>、<每頁12個中小按鈕> 或 <每頁15個小按鈕>,則共用/個人按鈕不會顯示 <註解>。
自訂 <首頁> 畫面6
按下 <關閉>。
執行個人按鈕/共用按鈕
本節說明如何執行個人按鈕/共用按鈕。執行功能的程序根據註冊個人按鈕/共用按鈕時指定的設定及已註冊按鈕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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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伺服器機器的單鍵按鈕中註冊的接收者已更新,在用戶端機器自訂功能表的單鍵按鈕中註冊的接收者也不會更新。當您無法傳送至已註冊接收者時,確認接收者是否更新。 |
1
按要使用的按鈕。
各個圖示均表示如下所示的功能類型。
<影印>
<傳真>
<掃描後傳送>
<掃描後儲存>
<存取已儲存檔案>
<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
您也可以使用下列程序執行按鈕的內容:按住個人按鈕/共用按鈕
按下 <叫回>。
2
根據在按鈕中註冊的內容執行下列操作。
<叫回時顯示確認螢幕> 設為 <開啟> 時
詢問是否重新叫用設定的確認畫面將顯示。
如果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是設定為 <開啟>,則您按 <是> 時,在按鈕中註冊的操作將開始進行。
如果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設定為 <關閉>,將會在您按 <是> 時顯示設定畫面。這可以讓您在按 before pressing
(啟動) 開始之前變更設定。
<叫回時顯示確認螢幕> 設為 <關閉> 時
如果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是設定為 <開啟>,則在按鈕中註冊的操作將立即開始進行。
如果 <叫回時開始操作(按下按鈕時開始操作。)> 設定為 <關閉>,將會顯示設定畫面。這可以讓您在按
(啟動) 開始之前變更設定。
您選擇 <掃描後儲存> 功能按鈕時
您選擇 <存取已儲存檔案> 功能按鈕時
您選擇 <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 功能按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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