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可以调用过去指定的接收方。当指定先前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本机也可以设置与上次发送文档到该接收方时所使用的相同传真设置,例如浓度等。 |
![]() |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时,无法使用此功能。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 限制可以指定的新接收方 手动发送的接收方无法用于此功能。电话呼叫后发送传真(手动发送) |
![]() |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
![]() |
若要删除接收方
1 | 选择 <确认接收方>。 |
2 | 选择要删除的接收方的复选框,然后选择 <从接收方清除>。 ![]() ![]() 如果选择群组拨号复选框,通过选择 <详细信息> <接收方> 可查看群组中注册的接收方。 |
3 | 选择 <是>。 |
<是>。取消发送传真
在步骤 1 将原稿放置在输稿器中时
在步骤 1 将原稿放置在稿台玻璃上时
1 | 选择原稿尺寸。 当仅有一页需要扫描时,请继续操作步骤 3。 |
2 | 将下一份原稿放在稿台玻璃上,然后选择 <扫描下一份>。 重复此步骤,直至完成所有页面的扫描。 |
3 | 选择 <开始发送>。 将发送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