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送作业/更改接收方

可以重新发送作业并更改发送作业的接收方。重新发送由于发送错误而取消的作业时或将相同内容发送到不同接收方时,该模式很有用。
1.
(状态确认/取消)。
2.
按 [作业] → [作业状态] → 从下拉列表选择 [发送]。
3.
选择所需作业 → 按 [详细说明]。
4.
按 [重新发送] 或 [更改接收方]。
[重新发送]:
重新发送作业。如果选择的作业具有多个接收方,按 [多路发送列表] → 选择要向其重新发送作业的接收方 → 按 [重新发送]。
[更改接收方]:
更改接收方。如果选择的作业具有多个接收方,按 [多路发送列表] → 选择想要更改的接收方 → 按 [更改接收方]。
注释
可以更改因发送错误而被取消的作业的接收方,或等待使用“定时发送”模式发送的作业的接收方。
要更改发生发送错误的作业的接收方,请将 [删除失败的发送作业] 设置为“关闭”。(请参阅“自动删除失败作业”)
不能一次更改多个接收方。此外,也不能一次更改一个组中多个接收方。
在以下情况下不能使用 [更改接收方] 更改接收方:
如果正在发送或等待发送的作业(不包括“定时发送”)之一与想要更改接收方的作业具有相同的作业编号
如果在 [限制新接收方] 中限制输入指定接收方类型 (请参阅“限制发送功能”)
不能更改接收方类型或存储箱中的存储位置。
5.
按 [关闭]。
6W5Y-14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