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傳真
| | 您可以使用本機掃描文件、相片或其他列印資料(原稿),並轉換為黑白影像,然後傳送。 您也可以在通話後傳送傳真。 通話後傳送傳真(手動傳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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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制面板上,按下 [首頁] 畫面中的 [傳真]。
[首頁] 畫面出現傳真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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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控制面板上的

。
如果保留先前傳送的傳真目的地設定,則傳真可能會傳送到錯誤的目的地。操作前請重設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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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數字鍵輸入傳真號碼,或按下 [接收者] 選擇在通訊錄中註冊的目的地。
* 如果本機藉由專用交換機 (PBX) 連接,請在使用數字鍵輸入目的地之前按 [R]。如果 [R] 無法使用,您必須註冊 R 鍵設定。
[R鍵設定]
[確認] 出現時
再次輸入傳真號碼,然後按 [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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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控制面板上的

。
原稿掃描隨即開始。
[確認接收者] 出現時
檢查目的地是否正確,然後按下 [開始掃描]。
[掃描尺寸] 出現時
選擇放置原稿的尺寸。
[掃描下一份:按「啟動」] 出現時
將原稿放在原稿台玻璃上並進行掃描後,會顯示掃描其他原稿的畫面。
若要掃描其他原稿,請將它們放在原稿台玻璃上,然後按下控制面板上的

。
完成所有原稿的掃描後,按下 [開始傳送]。
* 如果原稿尺寸不同,部分影像可能會遺失,或者掃描的影像可能會變小。
[狀態確認] 出現時
若要檢視傳送狀態和記錄,請按下 [狀態確認]。
對於傳送和接收的傳真檢查狀態和記錄按下 [關閉] 可顯示傳真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