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目的地(直接輸入)
若要指定未在通訊錄或 LDAP 伺服器中註冊的目的地,請直接在控制台的掃描(掃描後傳送)或傳真畫面上輸入目的地。
使用掃描畫面
1
在掃描畫面上,按下 [新接收者]。
如果未顯示 [新接收者],請按下 [指定接收者]。
選擇目的地類型。
您指定檔案儲存位置(共用資料夾、檔案伺服器或進階郵件信箱)時,請選擇 [檔案]。
3
按照目的地類型設定目的地資訊。
您可以按下 [註冊至通訊錄] 將設定的目的地資訊註冊到通訊錄。
將目的地註冊到通訊錄4
按下 [確定]。
隨即指定目的地。
您可以按下 [下一接收者] 指定相同類型的其他目的地。
使用傳真畫面
在傳真畫面上輸入傳真號碼,然後按下 [確定]。
使用數字鍵輸入傳真號碼。
您向國際目的地傳送傳真時,請先輸入國際冠碼,然後輸入國碼,最後輸入傳真號碼。
輸入傳真號碼時,您可以使用 [暫停] 和 [音頻] 鍵,然後按下 [子位址] 或 [設定詳細資訊],根據傳送目的地和您使用的服務設定傳真傳送詳細資訊。
傳真目的地設定顯示 [傳真:確認] 畫面時
再次輸入傳真號碼,然後按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