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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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視窗大小,即使將按鈕添加至工具列,也有可能不會顯示。在此情況下,請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變更按鈕的顯示順序。
放大視窗大小。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 (「更多控制」)。
取消選取「自訂工具列」對話方塊中的「在工具列上顯示按鈕名稱」核取方塊。
您可以變更工具列的大小和位置。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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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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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可在工具列上設為按鈕的功能區命令,請參閱下文。
在輸出列中註冊的按鈕也可以添加至 Desktop Browser 的工具列作為按鈕。
文件目的地資料夾可以添加至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作為按鈕。
在 Desktop Editor 中,可在工具列上使用的命令根據所選功能區標籤而有不同。
下列模式的命令無法在工具列中設定。
郵件合併列印設定模式
數位圖章模式
編輯原稿頁面模式
節錄模式
指定不可編輯區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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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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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在工具列上顯示按鈕名稱,請取消選取「在工具列上顯示按鈕名稱」核取方塊。
若要將工具列上顯示的按鈕回復成預設設定,請按一下「還原預設值」。
在「目前的工具列按鈕」中選取按鈕後,如果按一下「添加」則在「可用的工具列按鈕」中選取的按鈕會添加至所選按鈕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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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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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透過拖放方式變更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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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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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工具列中刪除所有按鈕時,工具列會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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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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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將工具列上顯示的按鈕回復成預設設定,請按一下「還原預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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