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禁止从传输记录指定接收方。使用该限制可以防止从“发送传真”、“扫描并作为电子邮件发送”和“扫描并保存到共享文件夹或 FTP 服务器”的传输记录中选择接收方。
1
在主页画面中轻触 <菜单>。
2
轻触 <系统管理设置>。
如果出现登录画面,请使用数字键输入正确的识别码和 PIN,然后按
。
登录到本机
3
选择 <限制发送功能>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4
轻触 <打开>。
<关闭>
允许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打开>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链接
限制可用接收方
禁止多路发送
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
安全
»
限制本机功能
»
限制访问地址簿和发送功能
»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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