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可以从过去的三个接收方中选择一个接收方。当指定之前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本机也可以设置与上次发送文档到该接收方时所使用的相同扫描设置,例如浓度等。
|
![]() |
|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则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限制可用接收方
|
![]() |
|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
并轻触 <扫描>。
。登录到“发送授权”
<恢复设置>。

若要删除接收方(电子邮件/I-Fax)
|
1
|
选择 <接收方>
<确认/编辑>。![]() |
|
2
|
选择要删除的接收方。
![]() |
|
3
|
轻触 <移除>。
如果在步骤 2 中选择了群组拨号,将会显示 <接收方数量: XX>。轻触此选项显示已在群组中注册的接收方。
![]() |
|
4
|
轻触 <是>。
|
![]() |
如果想要不显示接收方列表,简单且快速删除接收方在步骤 1 中轻触 <接收方> 之前,可以轻触
/ 切换已经指定的接收方。显示要删除的接收方,然后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