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您可以从过去的三个接收方中选择一个接收方。当指定之前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本机也可以设置与上次发送文档到该接收方时所使用的相同扫描设置,例如浓度等。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则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限制可用接收方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1
并轻触 <扫描>。
如果出现登录画面,请使用数字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选择验证服务器并按 登录到“发送授权”
2
选择 <接收方> <恢复设置>。
3
选择接收方。
传输到多个接收方时,日志中只显示第一次传输指定的地址,但指定了所有接收方。
所选接收方及其扫描设置已指定。也可以在发送前修改设置。
若要删除接收方(电子邮件/I-Fax)
传输到多个接收方时,可根据需要删除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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