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不需要的图像和文本

在 Desktop Editor 的编辑原稿页面模式中,可以删除图像和文本(对象)。
注释
如果用Desktop Editor创建的目录页更新,目录页上的更改将丢失。
图像和文本也可以移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列内容。
可以缩小边距以节约纸张。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列内容。
1.
在工作窗口中,单击要删除的图像或文本。
或者拖动鼠标指针选择方框以包含要删除的对象。
注释
要选择页面上的所有对象,右键单击并选择[选择全部]。
也可单击显示在工具栏上的(选择全部)以执行相同操作。如果Desktop Editor的工具栏上未显示工具按钮,可参阅下列步骤来显示。
在按下键盘上的 [Shift] 或 [Ctrl] 键的同时,通过单击可以选择多个对象。
如果在工作窗口中选择了对象,会在状态栏上显示所选对象的总数以及文本对象数量。
2.
单击工具栏上的 (删除)。
或者,按照下面描述的任一步骤进行操作。
右键单击并选择 [删除]
按下键盘上的 [Delete] 键。
所选对象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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