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指定傳送掃描資料和 I-Fax 的設定。
* 紅色文字顯示的數值表示各個項目的預設設定。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註冊用於電子郵件和 I-Fax 的傳送者名稱。
收件者將收到註冊名稱和電子郵件位址通知。
如果您未註冊傳送者名稱,收件者便只會收到電子郵件位址通知。
註釋
依據 [指定認證使用者為電子郵件的傳送者] 或 [指定認證使用者為網際網路傳真的傳送者] 的設定,通知收件者的傳送者 (寄件者) 電子郵件位址將是本機或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指定用於電子郵件和 I-Fax 的電子郵件伺服器,以及認證方法和加密通訊設定。設定電子郵件伺服器的資訊
* 本機僅接收 I-Fax 與通訊錯誤電子郵件。
[SMTP接收]
[開啟], [關閉]
[POP]
[開啟], [關閉]
[SMTP伺服器]
[電子郵件位址]
[POP伺服器]
[POP登入名稱]
[POP密碼]
[POP間隔]
0 至 99 分鐘 (設定為「0」時不執行自動接收)
[認證/加密]
[POP認證方法]
[標準], [APOP], [POP認證]
[傳送前POP認證]
[開啟], [關閉]
[允許TLS(POP)]
[開啟], [關閉]
[SMTP認證(SMTP AUTH)]
[開啟], [關閉]
[使用者名稱]
[密碼]
[允許TLS(SMTP接收)]
[總是TLS], [開啟], [關閉]
[允許TLS(SMTP傳送)]
[開啟], [關閉]
[傳送時顯示認證螢幕]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用於 SMTP 傳送和 POP 接收的連接埠號。
[SMTP傳送]
1 至 25 至 65535
[POP接收]
1 至 110 至 65535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指定 S/MIME 設定,以此加密電子郵件和 I-Fax,或添加數位簽章。使用 S/MIME 加密電子郵件
* 用於加密的公開鍵值憑證 (S/MIME 憑證) 需要事先註冊。註冊 S/MIME 憑證
[加密設定]
[總是加密], [僅憑證時加密], [不加密]
[添加數位簽章]
[開啟], [關閉]
[加密演算法]
[3DES], [AES128], [AES256]
[簽章演算法]
[SHA1], [SHA256], [SHA384], [SHA512]
[接收時驗證簽章]
[開啟], [關閉]
[接收時列印簽章]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使用 TLS 加密通訊向 SMTP 伺服器傳送資料時,是否驗證伺服器憑證。您還可以將一般名稱 (CN) 添加至驗證項目。
[開啟], [關閉]
[添加要驗證的項目]
[CN]
開啟、關閉
須知
如果您沒有驗證憑證,即使憑證無效,也會執行 TLS 加密通訊。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使用 TLS 加密通訊從 POP3 伺服器接收資料時,是否驗證伺服器憑證。您還可以將一般名稱 (CN) 添加至驗證項目。
[開啟], [關閉]
[添加要驗證的項目]
[CN]
開啟、關閉
須知
如果您沒有驗證憑證,即使憑證無效,也會執行 TLS 加密通訊。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可透過電子郵件和 I-Fax 傳送的最大資料量。
* 設定不超過電子郵件伺服器最大資料量的值。
0 到 3 到 99 MB (設定為「0」時沒有限制)
註釋
如果傳送的資料大小超過最大限制,系統將分割資料並以多封電子郵件傳送。I-Fax 會出現傳送錯誤。
I-Fax 不透過伺服器傳送時,無論此設定為何,最大傳送資料量均不受限制。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在未指定主旨的情況下,傳送電子郵件或 I-Fax 時自動使用的主旨。
附加影像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傳送電子郵件時是否指定本機通訊錄中註冊的目的地所用的 [名稱] 作為主旨。
[開啟], [關閉]
註釋
對於循序廣播,即使此設定是設定為 [開啟],也會使用 [預設主旨] 設定。
如果將某個群組指定為目的地,則 [預設主旨] 設定用於個人位址清單、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遠端通訊錄或 LDAP 伺服器目的地。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傳送電子郵件或 I-Fax 時,是否使用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作為回覆位址。
選擇 [關閉] 時,接收通知的電子郵件位址將設定為傳送者,指定為回覆位址。
[開啟], [關閉]
註釋
在傳送畫面 [選項] 的 [回覆位址] 設定電子郵件位址時,該位址將用作回覆位址,即使您選擇 [開啟] 此設定也是如此。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傳送電子郵件時,是否使用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作為傳送者 (寄件者或回覆路徑)。
選擇 [關閉] 時,本機設定的電子郵件位址將指定為傳送者。
* 如果「From 標頭」和「Return-Path 標頭」指定的電子郵件位址不相符,根據接收者的環境而定,電子郵件可能無法傳送。
* [From標頭] 和 [Return-Path標頭] 均設定為 [關閉] 時,無論 [允許未註冊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 設定為何,沒有註冊電子郵件位址的使用者都可以傳送電子郵件。
[From標頭]
[開啟], [關閉]
[Return-Path標頭]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傳送 I-Fax 時,是否使用登入使用者的電子郵件位址作為傳送者 (寄件者或回覆路徑)。
選擇 [關閉] 時,本機設定的電子郵件位址將指定為傳送者。
* 如果「From 標頭」和「Return-Path 標頭」指定的電子郵件位址不相符,根據接收者的環境而定,電子郵件可能無法傳送。
[From標頭]
[開啟], [關閉]
[Return-Path標頭]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使用使用者認證時,是否允許沒有註冊電子郵件位址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
如要禁止沒有註冊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此設定請選擇 [關閉],並將 [指定認證使用者為電子郵件的傳送者] 設定為 [開啟]。[指定認證使用者為電子郵件的傳送者]
[開啟], [關閉]
註釋
若此設定為 [開啟],無論 [指定認證使用者為電子郵件的傳送者] 為何,沒有註冊電子郵件位址的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時,本機設定的電子郵件位址將指定為傳送者。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如果使用完整模式傳送 I-Fax 後,沒有收到訊息處理通知 (MDN),本機經過多少時間才會終止「等待結果……」。
1 至 24 至 99 小時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使用完整模式傳送 I-Fax 時,收件者或電子郵件伺服器會向本機傳送傳送狀態通知 (DSN) 或訊息處理通知 (MDN)。設定是否列印這些通知電子郵件。
[開啟], [關閉]
註釋
您還可以在傳送報表檢查 I-Fax 是否傳送成功。自動列印傳送、接收和發生錯誤時的報表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是否可以不透過電子郵件伺服器傳送 I-Fax。
若選擇 [開啟],輸入 I-Fax 接收者時,就會顯示並可變更 [透過伺服器傳送] 設定。
* 如果接收者是同一個本機區域網路的裝置,您可以直接傳送到該裝置來減輕電子郵件伺服器的負擔。
* 選擇 [開啟] 時,建議您也將 [允許不透過伺服器的MDN] 設定為 [開啟],這樣您就可以在不透過電子郵件伺服器傳送 I-Fax 時,檢查傳送結果。[允許不透過伺服器的MDN]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 I-Fax 的訊息處理通知 (MDN) 是否可以不透過電子郵件伺服器,直接從收件者傳送至本機。
[開啟], [關閉]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是否限制電子郵件和 I-Fax 傳送接收者,如此便只能使用指定網域的位址。將傳送接收者限制於特定網域
[限制傳送到網域]
[開啟], [關閉]
[註冊]
[網域名稱]
[傳送至子網域]
[詳細資訊/編輯]
[刪除]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設定在輸入電子郵件位址時,是否顯示註冊的電子郵件位址。
當您輸入的字元與電子郵件位址的首字元相符時,即可顯示本機通訊錄或 LDAP 伺服器上註冊的電子郵件位址。
[關閉], [通訊錄(本機)], [LDAP伺服器]
註釋
不顯示設定存取號的電子郵件位址。
[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註冊網域名稱,當您傳送電子郵件和 I-Fax 時,該網域名稱將自動附加到位址中。
如果您在傳送時輸入電子郵件位址「@」符號之前的部分,便會在後面附加「@」符號和網域名稱。
例如:傳送到「123@example.com」時
將「example.com」設定為該項目的網域名稱。
如果傳送時僅指定接收者為「123」,接收者將變更為「123@example.com」。
* 如果將包含「@」符號的字串指定為接收者,傳送時便不會附加網域名稱。
[網域名稱]
[傳送電子郵件時]
[開啟], [關閉]
[傳送網際網路傳真時]
[開啟], [關閉]
註釋
如果在通訊錄註冊不含網域名稱的位址,並將通訊錄匯出到另一台機器,便需要在匯入該位址的另一台機器上對該設定執行相同的指定。如果設定不同,可能無法正確傳送。
CXU8-0U6